2023年04月03日
2022年6月8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華中院”)作出(2019)浙07破1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對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35家企業(yè)適用實質合并破產方式進行審理。同時,指定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以上三十五家企業(yè)實質合并破產案件管理人,對外統(tǒng)稱“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20日,管理人發(fā)布《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35家企業(yè)合并重整案件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但無意向投資人報名。
為實現(xiàn)資產價值最大化,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35家企業(yè)(以下簡稱“新光集團”)擬在重整計劃中引入信托,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等法律規(guī)定,招募信托計劃受托人。
一、受托人職責
信托計劃受托人應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相關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及相關法規(guī)、重整計劃、委托人與受托人簽署的信托合同的約定以及參選承諾提供服務,履行義務并承擔責任。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整體信托方案,協(xié)助完善重整計劃(草案)涉及信托的部分內容;
2.完成信托計劃的設立,包括制作并簽署信托合同等相關文件、完成必須的審批備案工作等;
3.辦理信托份額登記、轉讓等工作,并協(xié)助辦理執(zhí)行重整計劃所需辦理的其他事項;
4.做好信托財產的運營、管理及處置追收工作;
5.履行信托計劃受托人的法定職責;
6.按照法律規(guī)定、重整計劃規(guī)定、受益人大會或受益人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委托人與受托人簽署的信托合同的約定等,盡職履行受托人職責。
二、招募須知與條件
(一)意向參選人須知
1.本公告內容對全體意向參選人同等適用。管理人可根據(jù)新光集團重整工作需要隨時中/終止、或繼續(xù)受托人的招募。
2.參選人須滿足本公告及補充文件(如有)明確的相關條件,并向管理人提交參選文件。如果沒有按照要求提供資料,沒有對招募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該參選行為有可能被拒絕,其風險由參選人自行承擔。
3.本次招募不接受聯(lián)合體。
4.本公告不構成要約。
(二)參選人資格條件
1.參選人應為具備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核發(fā)的信托從業(yè)金融許可證且有效存續(xù)的信托公司;
2.參選人應當具備信托計劃設立、管理和運營的資金實力與經驗,具有提供相關服務所必需的人員、設備和專業(yè)技術的能力;
3.參選人應當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社會責任感;
4.參選人不存在管理人認為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履行職務的情形。
(三)信托管理要求
參選人如參與本項目,應遵守如下要求:
1.自本招募公告發(fā)布后,除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獲得信托計劃份額、或取得可以信托計劃份額受償?shù)膫鶛啵ū菊心脊姘l(fā)布前已享有的債權除外)。
2.信托計劃運營期間,除信托合同約定的報酬外,不額外獲取任何與信托計劃相關的直接或間接收益。
三、招募流程
(一)報名時間和聯(lián)系方式
參選人應于2023年4月6日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提交至管理人郵箱:xgkgglr@163.com。2023年4月10日前以郵寄方式(以管理人簽收時間為送達時間)或當面方式送達管理人參選資料(包括報名材料和服務方案),紙質件一式7份。
報名地點:杭州市杭大路1號黃龍世紀廣場A座7樓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人:葉律師;聯(lián)系電話:13357153069。
(二)參選文件
參選文件由報名材料和信托服務方案組成:
1.報名材料
(1)報名意向書(格式見附件1)。
(2)參選人的主體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等金融業(yè)務經營資質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格式見附件2)、授權委托書及相應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格式見附件3)。
(3)參選人介紹,包括但不限于主體資格、專業(yè)資質、注冊及主要經營地址、注冊資本和實繳情況、經營范圍、信托監(jiān)管評級、綜合實力排名、近三年營業(yè)收入和凈利潤、相關業(yè)績、項目經驗等,以及介紹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若有合作單位,提供合作單位的相關介紹及證明材料,并明確各自分工等。
2.信托服務方案
(4)初步信托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計劃的設計、設立流程、要求等工作安排及相應保障;參與本項目的總負責人、主要人員名單,以及能夠投入本項目的專業(yè)人員人數(shù),以及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業(yè)績經驗介紹等;專業(yè)技術方面支持、其他方面與管理人的銜接與安排;以及其他對本項目的資源投入等有助于信托財產價值最大化的安排等。附擬派出工作人員的類似案件工作經驗及證明材料。
(5)信托報酬報價函(格式見附件4)。
(6)承諾函(格式見附件5)。
(二)交納保證金
參選人應于2023年4月6日17:00前,向以下銀行賬戶交納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否則不視為報名成功:
【賬戶名稱】: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婺州街支行
【銀行賬號】:1208012039200118991
如果參選人未被選定為最終受托人,則在遴選結果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參選人無息退還全部保證金。
(三)提交參選文件和遴選
參選人提交報名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后,管理人向參選人提供新光集團項目的相關材料。
招募期屆滿,管理人將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遴選。遴選評審的具體時間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遴選結果確定后,管理人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參選人遴選結果。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jù)需要變更招募事項的有關內容及時間安排,報名的參選人需無條件接受可能的變化,并根據(jù)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關招募進程。如有變化,以管理人的通知為準。
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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