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8日
2025年1月24日,武義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義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武義恒大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金屬公司”)強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7日指定浙江金奧律師事務所擔任武義恒大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組(以下簡稱“清算組”)開展強制清算工作。
因恒大金屬公司擁有不動產、不動產租金收益權等資產,具有一定重組價值,為提高資產使用價值,擬就現(xiàn)有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重組,投資人將享有重組后恒大金屬公司的全部股權?,F(xiàn)清算組面向社會公開預招募投資人,就投資人預招募條件及流程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預招募須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清算組。
(二)本招募公告的編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資人披露恒大金屬公司的基本信息,清算組提供的資料未必完整描述資產的實際狀況及瑕疵情況,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投資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知曉意向投資人可能尚需承擔的其他有關責任和義務。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在考慮對恒大金屬公司投資時,除參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開展相應的盡調工作。
(四)本次招募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xié)議的約束性效力。
二、恒大金屬公司基本情況
恒大金屬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30723736872979W,法定代表人為葉廣興,注冊資本118萬元;住所地為浙江省武義縣泉溪鎮(zhèn)王山頭工業(yè)區(qū),經營范圍為銅鋁制品(除熔煉)、日用金屬制品、不銹鋼制品(除門)的制造、加工、銷售。股東信息如下:葉廣興出資額59萬,已實繳,股權占比50%;夏曉莉出資額59萬,已實繳,股權占比50%。葉廣興任該公司執(zhí)行董事,夏曉莉任該公司監(jiān)事。
三、恒大金屬公司資產情況
恒大金屬公司現(xiàn)持有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工業(yè)用地、房產、租金收益權,其中核心資產情況如下:
(一) 武義縣泉溪鎮(zhèn)王山頭工業(yè)區(qū)房產及土地
根據(jù)清算組前往武義不動產登記局調取的《不動產權屬查詢結果單》顯示,恒大金屬公司名下有1宗土地,土地宗地號為武國用(2002)第002243號,土地用途為工業(yè)用地,使用權面積為4085.61㎡,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
1.房產情況
(1)已確權登記建筑物狀況如下:
(2)未確權建筑物狀況如下:
(3)構筑物及附屬設施:
廠區(qū)內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包括:宗地紅線內的鋼棚(面積合計156.71平方米)、綜合樓房頂魚池、廠區(qū)大門、水泥地坪、鐵藝圍墻、磚砌圍墻、配電設施、綠化等。
規(guī)劃及現(xiàn)狀用途均為工業(yè)用途,水、電、衛(wèi)、消等設施齊全,基礎配套設施完善,維護保養(yǎng)狀況良好。
2.房產及土地評估情況
根據(jù)金華市華誠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的金華誠房(估)字(2025)第03-0719號《房地產估價報告》顯示,房產及土地評估情況如下:
3.房屋使用出租情況
根據(jù)清算組調查,目前恒大金屬公司將位于武義縣泉溪鎮(zhèn)王頭山工業(yè)區(qū)的廠房一樓面積為1192平方米(包括二樓辦公屋四間和通道一半)三樓為2100平方米,共計3292平方米出租給武義諾曼工貿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賃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約定為70萬一年。
四、恒大金屬公司負債情況
截至2025年4月6日,清算組已收到6戶債權人申報的6筆債權,申報金額共計16,311,173.00 元。其中,清算組經審核確認的債權1筆,金額為1400000元;待定的債權2筆,金額為450000元。另外3戶債權人的3筆債權,因需進行工程量造價司法鑒定而暫緩審查。
注:現(xiàn)有債權僅為清算組根據(jù)恒大金屬公司涉訴涉執(zhí)情況、財務賬冊審計內容等通知已知債權人后申報的債權,不包括后續(xù)強制清算工作中另行申報的債權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或有債權。
清算組已接管到財務賬冊等材料,根據(jù)恒大金屬公司財務資料梳理出債權情況,并向債權人通知申報債權,目前僅有三筆債權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其余尚有14筆、涉及賬載金額2356411.64元應付賬款尚未向清算組申報。清算組通過公開查詢、法院執(zhí)行系統(tǒng)查詢及梳理恒大金屬公司名下訴訟案件,并沒有發(fā)現(xiàn)涉及訴訟未決、涉訴未執(zhí)行到位的債權情況。
五、重組標的
以恒大金屬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已辦證建筑物、未辦證建筑物、鋼棚等構筑物及附屬設施、不動產租賃權作為重組標的,恒大金屬公司債權債務等不在此列。如重組投資人招募成功,且恒大金屬公司得以進入重組程序,則將采取出售式重組的方式對恒大金屬公司進行重組。即,重組投資人向清算組支付現(xiàn)金用于支付清算費用、清償債務、股東盈余分配等;作為對價,清算組將恒大金屬公司100%股權轉讓至重組投資人名下。
六、報名時間
本次招募報名期限自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以報名材料簽收時間為準),清算組有權根據(jù)報名情況延長報名時間。
七、投資人基本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登記,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yè)信譽的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聯(lián)合參與投資的,需明確聯(lián)合投資人相互之間應承擔連帶責任,且需同時符合上述第1項資格條件。
3.可提供相應的資金實力證明或履約能力證明。
4.全程自主開展工作,熟悉武義縣內各部門工作流程,有能力妥善辦理完成本次收購的全部相關手續(xù)(主要為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
八、報名要求及篩查
(一)報名材料
意向投資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清算組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意向書(附件1);
2.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附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律師證、法律工作者證件復印件;
4.保密承諾函(附件4);
5.已繳納保證金的轉賬憑證等證明文件(具體詳見保證金部分內容);
6.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現(xiàn)金存單等資金實力證明文件;
7.意向投資人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承諾;
8.承諾函(附件5)。
意向投資人的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人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公章。意向投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清算組有權視為未收到有效報名材料。意向投資人應確保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真實準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意向投資人報名參與本次遴選的,視為已經獲得內部有權機關的決策批準。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虛假情況或實際未獲內部有權機關決策批準的,清算組有權取消其參與投資資格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報名材料應郵寄至: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qū)李漁路1168號創(chuàng)新國際大廈六樓,朱律師、邵律師(收),聯(lián)系電話:15336908721、13735672342。報名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進行密封后在封口上加蓋公章。若意向投資人多次提交報名材料的,則以報名結束前意向投資人所提交的最后一個版本為準,且每次均應提交完整的報名材料,不得以補充材料的方式進行提交。
(二)保證金
意向重組投資人在報名之前,應當向清算組繳納投標保證金50萬元。清算組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武義恒大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組
賬號:86011110001310427
開戶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
逾期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未報名成功,不具備參與重組招募的資格。保證金將于投資人選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未中選投資人的原支付賬戶,中選投資人繳納的保證金將轉換為重組投資款。
(三)報名審查及通知
清算組在收到意向投資人提交的電子版報名材料后3個自然日內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即為報名成功。清算組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意向投資人提交資料里所確定的電子郵箱地址發(fā)送《通知》(下文涉及送達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資人提交資料里確定的信息為準),通知其報名成功。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將通知其補正,并給予3個自然日的補正期,清算組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延長補正期。
意向投資人提交報名資料并交納資料費600元后,可向清算組申請查閱、復制恒大金屬公司基礎資料、評估報告等。
九、瑕疵和風險披露
1.恒大金屬公司位于武義縣泉溪鎮(zhèn)王山頭工業(yè)區(qū)的部分工業(yè)房地產目前存在未辦理產權證書的情況。意向重組投資人應當自行對該處房產的相關情況進行盡職調查,并判斷相關情況是否會影響后續(xù)經營與使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僅供意向重組投資人參考,清算組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和瑕疵擔保責任。對于清算組未知的、未披露的、潛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風險,各意向重組投資人應當自行進行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恒大金屬公司重組投資人遴選前,應對恒大金屬公司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理解恒大金屬公司重組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一旦提交報名材料即視為同意承擔所有風險和瑕疵。
十、特別說明
1.本公告非要約文件,不具有重組投資協(xié)議的約束力。
2.各意向重組投資人應保證向清算組提交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在招募過程中發(fā)現(xiàn)意向重組投資人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提供不實材料的情形,清算組將取消其參與資格,并保留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3.本公告由清算組編制,解釋權歸屬于清算組。清算組有權決定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工作,上述各項工作具體實施過程中如需調整的,以清算組的通知為準。清算組無需對意向投資人所投入的工作進行任何補償。
4.意向重組投資人承諾已充分知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等,并承諾承擔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等修改、調整帶來的一切風險。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清算組咨詢,清算組聯(lián)系電話:朱律師,15336908721、邵律師13735672342。
武義恒大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組
2025年4月17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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